国家权力机关的含义是什么
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的代议机关,它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机关的限制,不允许其他的国家机关与之抗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则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权力机关监督的特点是什么
1.民主性。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它代表人民的意愿来行使对政府的监督权。政府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实质上是接受人民的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
2.权威性。与行政执法监督中的其他监督主体相比较,权力机关对政府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特别体现在它有权撤销政府制定的行政执法方面的决定、命令,也有权罢免政府的执法负责人。
3.全局性。权力机关对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一般都是宏观上的、带有全局影响作用的重大行政执法行为,而且权力机关拥有全面审查政府行为的权力,无论是政府的抽象行为,还是具体行为都列入监督的范围。这与审判机关仅对政府的具体行为且是微观上的问题进行审查相区别。
国家权力机关的含义
国家权力机关的含义是指代表统治阶级行使统治权力的机关。找法网提醒您,在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都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受国家权力机关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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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