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立案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立案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立案条件是:(一)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三)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五)受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五)在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等。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4)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1、先交申请书。
首先你要从劳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需要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并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不过,申诉人要是用人单位的,还需要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
2、委托专业律师。
要是纠纷比较复杂,损失比较大的,最好就委托不超过二名的律师参加仲裁活动。
3、举证证明。
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申诉人提供证据,也就是谁提的就谁给证据。不过因为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就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证据。
4、审理裁决。
仲裁那边给时间了,你就要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庭审活动。你是申诉人,要是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就按撤诉处理。被诉人要没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就可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5、裁决决定。
要是你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就会发生法律效力。
6、审理结案。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一般就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不过,要是说案情比较复杂的,经批准最多可延长30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