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仲裁庭审程序操作是什么 劳动仲裁怎么进行庭审
劳动仲裁庭审流程:
1、核实出庭人员身份
劳动争议仲裁庭会核实出庭人员的身份,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如果有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及是否有授权委托书;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被申请人代理人的基本信息等。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据实向仲裁庭陈述。
2、宣布庭审纪律、询问回避申请、宣布开庭
在核实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后,仲裁庭会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庭审纪律,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不得录音录像、言语中不得人身攻击等。之后仲裁庭会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仲裁员回避。如果双方不申请仲裁员回避,仲裁庭宣布仲裁开庭。
3、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答辩
开庭后,仲裁庭首先会要求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如果不存在增加、变更请求的情形,胡-燕来申请人按照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陈述即可。随后会要求被申请人就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发表答辩意见。
4、仲裁庭调查
仲裁庭将就其需要了解的案件事实情况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一般是先询问申请人,后询问被申请人。
5、质证
仲裁庭调查完毕后,仲裁庭会要求双方当事人对于对方提交的证据发表相应的意见,一般是先由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再由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6、仲裁庭辩论
质证结束后,仲裁庭会给予双方当事人充分的机会进行辩论,一般是申请人先发言,被申请人再发言。辩论的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就仲裁庭调查时没有涉及的问题进行陈述、就对方当事人的陈述发表意见、就案件中存在的一些关键问题提醒仲裁庭注意等。
7、征询当事人最后意见并进行调解
仲裁庭结束辩论后,会向双方当事人征询最后意见,并询问是,否同意在仲裁庭主持的调解下解决争议。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仲裁庭会宣布庭审结束,一般择日作出裁决;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仲裁庭则进行调解工作。
8、签庭审笔录
双方当事人就庭审的笔录进行阅读,确认无误后,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9、庭审终结。
劳动仲裁开庭可以旁听吗
劳动仲裁案件可以旁听,但是有一定的限制。公民要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旁,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公民旁听的规定处理。新闻媒体要求旁听、采访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并报仲裁委办事机构负责人批准,经审批同意的,可以记录、录音、录像。
但是,该案证人、鉴定人员、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或服用迷幻药物的人员、携带武器、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的人员、未经允许携带摄影、摄像、录音设备,且不听劝阻的人员、拒绝出示身份证件或拒绝安全检查的人员、其他可能妨害仲裁秩序的人员,不得旁听公开审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