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程序真的应该撤销吗 申请劳动仲裁后如何撤销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20
劳动仲裁申请一般是不能撤销的,但可以撤回。工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就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如果仲裁裁决生效后,当事人发现裁决确有错误的,才可以依法申请撤销。
收集证据
(一)一般举证范围
1、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
2、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三)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
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
四)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国:
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等。
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
3、职工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等。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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