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律上处于平等的地位平等地决定是否缔约。协商一致要求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唯有此劳动合同才能成立。合法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
2、协商一致性,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3、等价有偿,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4、合法性,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劳动合同的内容
1、劳动者基本信息;
2、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4、劳动合同期限;
5、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