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1、劳动合同必须定期续签两次,然后再次续签。2、员工必须在同一家公司连续工作十年的。3、其他条件可能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解除后还能追究违约责任吗
对于因违约而解除的合同,解除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另有约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会影响合同中关于结算和清理的条款的效力。
根据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有偿合同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一)合同中的条款都是合同条款,不应以有偿无偿来划分是否是合同条款。无偿服务既然列入合同条款,就不应以是否有偿来确定是否违约,而应按照是否全部履行来衡量。履行合同只要不符合合同条款就是违约,这符合严格履行合同的原则。
(二)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是法律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的有偿合同条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整、全面、准确地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坚持合同的全部履行原则。任何一种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都是违约行为,都构成违约。
(三)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服务尽管是无偿的,但一旦写入合同中就不能再按一般的口头承诺一样对待了。因为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是相当慎重的,每个条款之间都有一定的关联。无论在权利上还是在义务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平衡性。如果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即使是无偿的义务,也会打破合同中的这种平衡性,从而给对方造成损失。因此,无偿服务一旦写入合同中,也应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