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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签订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合作协议签订究竟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08

  合作协议签订不属于劳动关系,合作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合同形成的一种合同关系,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签订的合同,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签订的合同。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合作协议签订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合作协议签订究竟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作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合同形成的一种合同关系,所以合作关系并不是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雇员从事雇主授权的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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