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晚育产假规定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3-21
晚育产假已取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产假规定中国将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晚婚晚育产假法规都是地方在制定,各地的情况并不一样,各个单位的规定也不一样。
1、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15天,男方给予假期3天;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必须有女方所在单位出具晚育的证明。
2、女方15天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男方3天假期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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