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被欠薪该如何维权 农民工被欠薪该怎么维权
1、被欠薪要及时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立案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若不成,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企业拖欠工资达到一定数额,劳动部门责令整改后仍不改正的,劳动部门将会移交给公安部门立案。即使用人单位已倒闭,也不影响务工者追讨工资。2、农民工还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劳动仲裁流程为: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
2、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5、开庭裁决。
农民工应当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一)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
(二)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用人单位应依法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安排农民工加班加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五)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
(六)用人单位不得向农民工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七)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并依法向农民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农民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权利;
(九)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享受特殊劳动保护;
(十)农民工有权参加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