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怀孕期间可以被降工资吗 孕妇在怀孕期间能不能被降工资
用人单位不能降低怀孕女职工的工资性收入。此外,公司应适当照顾怀孕期间的女职工,可以减轻其工作量或调离至其他较轻松的岗位,但必须是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如果你怀孕之后用人单位降工资了,那你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申请调解仲裁等。
孕期员工旷工可以开除吗
如果单纯仅是矿工的话无法达到辞退的程度,公司不能以旷工为由开除孕妇,这不合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旷工是否可以成为开除员工的一个合法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得知,旷工并非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所以以旷工为由开除孕妇是不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的。其次,孕妇作为弱势群体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综上所述,如果单纯仅是矿工的话无法达到辞退的程度,公司不能以旷工为由开除孕妇,这不合法。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