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书网 > 法律知识 > 社会法 > 工资 > 辞退孕期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孕妇被辞退赔偿标准

辞退孕期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孕妇被辞退赔偿标准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08

  公司辞退孕妇的赔偿标准是:若孕妇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若孕妇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直接解除,且不要支付赔偿。

辞退孕期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孕妇被辞退赔偿标准

  女员工的产假规定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规定》第八条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