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生产许可证可以生产吗 怎么办理生产许可证
不可以。在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中的,必须要取得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否则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关停经营场所以及责令整改。
怎么办理生产许可证
1、申请
①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②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例行(型式)检验报告;
环保、卫生证明等。
③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④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受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3、现场审查
①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企业生产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②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审查部自接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审查部自收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③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由审查组承担,审查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审查组对审查报告负责。
4、样品检验。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1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受到样品后,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标准中对产品检验有特殊要求的,按标准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周期超过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报送时限时,材料报送时间以检验完成时间为准。
5、程序。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6、后处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当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生产许可证代办要提交的材料
公司法人证明、营业执照、检验报告、其它证明文件等。生产许可证是公司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准入证明,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相关事项进行认定后可以办理。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的重要情形之一,即是行为人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关键,在于从事该种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必须事先取得专营、专卖或者限制买卖的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