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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3-25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了工人的伤害或死亡,除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还可以向肇事方要求经济赔偿。这种情况下,被害人既可以获得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抚恤金等福利待遇,也可以从肇事方获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什么是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  工伤双重赔偿的标准

  工伤双重赔偿,是指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金后,按照一定比例另行向被保险人支付的一种经济赔偿。标准是根据不同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的,具体计算公式为:工伤双重赔偿金=被保险人本人月平均工资×赔偿倍数。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保险赔偿金的支付总额,应当不低于工伤人员本人在事故前一年度全年的平均工资。而工伤双重赔偿金的具体倍数,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规定不同,一般在1.2-2倍之间。

  例如某地工伤双重赔偿金的倍数为1.5,被保险人在事故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为3200元,那么其获得的工伤双重赔偿金为:3200元×1.5=4800元。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的好处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的实施,使得受害者的社会保障更加完善,不仅有利于受害者个人维权,而且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法治精神,保护受害者,增强公开接受社会责任。针对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交通运输部门和社会保险部应该联合制定标准,优化审核程序,提高赔偿给受害者的效率,确保受害者可以及时获得到赔偿,同时保证每一个受害者都能公平合理的享受双重保障。

  从以上可以看出,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的实施在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助于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提升社会责任和法治精神,从而更好的保护公民的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是对商业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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