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报销多久过期 工伤报销多久过期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10-07
一般情况下,在职工医疗终结后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还需要进行治疗的,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
工伤认定报销比例
职工在满足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以后,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报销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的金额。而工伤保险报销的比例的计算如下:
1、目前正常缴费单位的工伤职工医药费用按费比例段报销:分别为95%、90%、80%和70%,差额部分由单位承担。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工单位一次性向工伤经办机构缴纳1-4级伤残职工的有关工伤保险费用,根据我市退休工残人员平均费用状况,暂定为103000元。
3、职业病退休工作病故后,按《工伤保险条例》享受相关待遇。
工伤保险报销的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法律依据
根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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