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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哪些工伤鉴定申请不符合相关规定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10-20

  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主要包含:未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或其近亲属、代理人未按规定提交身份证明,故意隐瞒事实,冒用他人身份,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将会被视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从而导致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哪些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哪些工伤鉴定申请不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不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公司没有在事故伤害发生后30天内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如果遇到公司不配合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建议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情况!

  1、如果不属于劳动关系,例如雇佣关系、劳务关系等,就不能申请工伤认定。这是因为工伤认定是针对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后的处理程序。

  2、如果劳动者已经退休或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工伤认定机关可以不予受理。这是因为退休人员已经不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不再享有劳动法规定的保障和保护。

  3、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一般情况下,工伤申请需要在事故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如果超过了规定的申请时效,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则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4、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充足的资料,包括伤者的身份证明、工伤发生的情况说明、医疗记录等等。如果未能提交这些资料,或者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补正,工伤认定机关可以不予受理。

  5、如果用人单位属于非法用工的情形,例如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非法雇佣童工等严重问题,那么工伤认定机关也可以不予受理。这是因为非法用工不受劳动法的保护,不能享受工伤认定和处理的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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