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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工伤谁负责任 劳务外包工伤谁负责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9-14

  根据规定,劳动者在劳务外包工作中受伤的,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对由此造成的人身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负责保障劳动安全,对工伤负有主要责任。同时,由于劳动者与劳务公司保持劳动关系,派遣单位也负有分担责任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外包工伤谁负责任 劳务外包工伤谁负责

  工伤需要赔偿的项目

  1、对于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对于造成伤残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对于造成死亡的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对于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赔偿项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如果生活有困难)。如果职工被宣告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如何认定“因工外出期间”

  (一)职工在工作场所以外,受用人单位指派或因工作需要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二)职工在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开会期间;

  (三)职工在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职工在工作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受用人单位指派的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而受到伤害,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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