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处理的流程大概是怎样的 违章处理步骤
交通违章后,车主需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去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接受处理。如果违章没有扣分的话,可以直接去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如果有扣分的话,那就必须先去交警队确认违章和扣除分数后,才能缴纳罚款。当事车主必须要在指定日期内,到指定银行去缴清楚罚款。
道路交通违章处理须知
道路交通违章行为是指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
1、当事人对交通违章行为认定无异议的处理。
当事人在15日内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后,再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道路交通违章记分卡》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到执行机关处理违章窗口取回证件或办理有关手续。
2、当事人对交通违章行为认定有异议的处理。
当事人在15日内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通知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到执行机关接受调查。
3、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处理。
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当地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法制部门复议,或者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当事人的听证权利。
当事人对被处以以下处罚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听证:
(1)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罚款数额较大处罚的;
(3)强制车辆报废的;
(4)对车辆权作出罚没决定的。
5、当事人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须知。
(1)听证须知;
(2)申请复议须知;
(3)提起行政诉讼须知。
6、每种交通违章行为或发生交通事故应记录记分分值的标准。
每种交通违章行为或发生交通事故应记录记分分值的标准以公安部第45号令《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为依据。
7、交通违章记分办法。
执勤民警对违章当事人不作当场记分,当事人持民警开具的有关凭证到执行机关窗口接受处理,由窗口的民警按规定进行记分,再将记分的情况录入计算机。
8、当事人有两种以上违章行为的记分办法。
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9、《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卡》的使用。
《记分卡》应当与驾驶证同时使用,驾驶员应随身携带《记分卡》,以便检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