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送养的孩子能否继承生父遗产 被送养的孩子能否继承生父遗产
在收养儿童之后,其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收养关系的设立时即已消灭,从原则上来说,被送养子女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但是下面这两种情况除外:一是生身父母在死亡时,通过遗嘱将自己的所有或部分财产给被领养的孩子,然后,由别人领养的孩子,也有资格继承遗产。二是被收养人对生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抚养较多,根据法律,可以继承亲生父母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117条的相关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送养的孩子是否要赡养亲生父母
送养的孩子是否要赡养亲生父母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亲生父母将自己的孩子送给别人,这样就形成了一种收养关系,从被收养的那一天起,孩子就与自己的父母再无任何联系,即便是有血缘关系,亲生父母也不会对自己的子女尽到抚养义务,所以在孩子长大之后,也不会对自己的亲生父母负赡养责任。
若领养家庭未履行有关收养程序,则收养关系在法律上并没有被正式认可,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消除。在此情形下,子女在成年时应对其生父负有抚养责任。
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心智健全,能够自主实施民事行为的成年人;
2、35岁以上。但是,对于孤儿和残障的孩子的领养,则没有这方面的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然而,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的子女,不受上述限制;
3、没有孩子;
4、有对被收养者进行养育和教育的能力;
5、没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6、年龄在30岁以上(夫妇);
7、没有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其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必须在40周岁以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