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有哪些 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的原则有哪些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18
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是与单项治理相对的概念。对象上说,它综合考虑大气、水体、土壤等各种环境要素,而不是着眼于其中某一个环境要素;目标上说,它综合考虑资源、经济、生态和人类健康等方面,而不是局限于其中某个单一目标。对于各种不同的环境污染问题应采取各种不同的综合防治措施。
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的原则有哪些
1、技术和经济相结合,制定综合防治方案,除考虑技术上的先进性外,还必须考虑经济上的合理性。
2、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在“防”的方面,着重加强环境规划和管理;在“治”的方面,着重考虑各种治理技术措施的综合运用。
3、人工治理和自然净化相结合,为了节省环境治理费用,应充分利用自然净化能力。
4、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相结合,生产部门应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加强资源管理,防止资源浪费,并通过改革工艺、综合利用,实行企业内部的环境综合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和处理量。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视治理权的部分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难,并经及时采取公道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于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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