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情况下,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出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
情况: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2、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3、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4、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他人的。5、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6、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7、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8、法律规定的其他收回的情形。
提前终止租房合同涉及到权利义务的解除,所以大家要注意以下事项:
1、优先选择协商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房东和租房者经过协商来提前终止合同,双方可以对提前终止合同的条件以及押金的退还等问题作出约定。协商提前终止租房合同,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纠纷,避免纷争。
2、以非协商方式解除租房合同时,必须要谨慎小心。一定要确认发生了法律规定的上述八种情况,这样才能放心地解除合同。由于大部分当事人对法律问题不是非常懂,所以在提前终止租房合同前应当听取律师的意见。
3、解除租房合同要以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以协商方式解除的,双方最好签订一个解除协议;以法定方式解除的,必须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并保留相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