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合同的六种情形 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12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4、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5、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6、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3、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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