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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双方不能约定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双方不能约定是真的吗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11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双方的确不能约定。不过劳动合同是可以约定终止的条件,但约定终止条件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和公序良俗。劳动合同法终止条件有:1、劳动合同期满的。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3、劳动者退休、退职、死亡的。4、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双方不能约定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双方不能约定是真的吗

  法律依据

  在《劳动法》的实施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随意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并据此终止劳动合同,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前消灭,不能真正起到维护劳动者就业稳定权益的作用。同时,在劳动者退休、死亡或者用人单位破产等情形下,劳动合同如何处理,原有法律都没有作出规定。

  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

  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劳动法》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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