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关于租赁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具备一些必要的法律行为能力;双方的意向表达必须是真实的,没有任何欺诈、胁迫、利用他人、不公平或重大误解的情况;合同的内容和格式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任何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解除合同的特征
1、合同的终止仅适用于已经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有效合同是指依法成立,在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合同只有在合法成立并生效后才能终止。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没有终止的可能性。
2、合同的终止必须满足某些条件(或原因)。根据终止权的基础,此条件可分为约定终止权和法定终止权。
3、终止合同需要终止行为。终止事由发生后,合同不会自动终止。只有在当事人在有效期内行使终止权时,合同才能终止。
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谈判是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
2、如果当事人无法通过谈判达成共识,调解是一种选择。他们可以要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特别是如果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他们可以向上级部门寻求调解。
3、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以仲裁。他们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或争议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如果合同不包含仲裁条款,并且事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则诉讼是另一种选择。合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