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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股权转让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9-22

  涉及股权转让纠纷的案件属于股权转让纠纷的范畴。具体而言,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非股东之间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冲突。这类纠纷既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也包括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又称股权转让纠纷)。

  《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臼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转让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股权转让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股权转让纠纷管辖

  股权转让纠纷中涉及管辖争议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管辖法院。如果双方对管辖法院有有效的协议,则该协议将适用。如果没有协议或协议不明确,将遵循适用法律。这意味着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将根据被告的居住地或履行合同的地点来确定。

  什么是股权转让程序

  修改股权转让程序的基本概念在于所有权转让的自由,这被认为是现代公司治理最成功的方面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随着《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已成为企业筹集资金、调整产权、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

       因此,这些交易产生的纠纷已成为公司诉讼中的常见现象,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此类案件解决的一个挑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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