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去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如何去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在清偿公司债务后,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在清偿公司债务后,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在分配剩余财产之前,公司需要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并缴纳所欠税款,然后才能进行公司债务的清偿和剩余财产的分配给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怎么申请破产流程
1.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请求宣告公司破产的申请。
2.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接受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
3.和解协议: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和解申请或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就延期清偿债务、减少债务数额等事项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止破产程序的一种制度。
4.宣告: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符合法定条件后即可宣告破产。
5.清算:根据公司法规定,当公司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而被依法宣告破产时,人民法院将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和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6.终结: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结束。
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的标准顺序是什么
在公司清算中,必须坚持股东平等原则来分配剩余财产。当公司只发行普通股时,剩余财产的分配相对简单,即将剩余财产总额除以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然后乘以每个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即可确定每个股东所分得的剩余财产份额。
然而,当公司既发行普通股又发行优先股时,在这种情况下,应先向优先股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然后再向普通股股东分配。这是因为优先股股东享有优先权,他们有权先于普通股股东分享剩余财产。
法律依据
《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一)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