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如何设立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程序: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2、召集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共同召开股东大会;3、依法成立公司,并前往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哪些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
2、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3、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
1、《公司法》第八十一条【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来讲,可以在法定范围内自行选择设立方式,如果是发起设立,公司的股本总额是由全体发起人协商确定的。注册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的一些其他政策,可以到当地的工商局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