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种类都有哪些 合伙企业的种类都有哪些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10-09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可以由两个或多个普通合伙人组成(没有上限)。在普通合伙企业中,还有一种特殊类型,称为有限普通合伙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解散如何清算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如果全体合伙人无法担任清算人,则需经过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在合伙企业解散后的十五天内指定一名或多名合伙人,或委托第三方担任清算人。
如果在十五天内未确定清算人,则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人。
合伙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吗
合伙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合伙企业到期无力清偿债务的,允许债权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也可以向普通合伙人追讨债务。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仍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可以进行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二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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