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可以是有限公司吗 个人独资企业能否以有限公司命名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10-13
个人独资企业不可以是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非法人组织,其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企业的名称通常不能使用“有限公司”字样。相比之下,有限公司是一种法人组织,其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公司的名称必须使用“有限公司”字样。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在法律上有何要求
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有若干法定条件必须满足。投资人的国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名称也必须合法。投资人需要申报出资金额,企业也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和资质也要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有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很多方面有明显差异。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而个体工商户则可以没有。两者在投资者和经营者方面也存在差异,前者可以是不同的人,后者则必须是同一人。在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则不能。两者在法律地位、财务制度和税收政策上的要求也不同。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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