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注销属于行政处罚吗 营业执照注销属于行政处罚吗
吊销营业执照属于行政处罚。企业在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将按法律规定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一旦营业执照被吊销,通常不能再进行申请办理。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可以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如果触犯刑律,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能否恢复
吊销营业执照并不意味着企业法人立即消失,恢复企业经营权是有法律可能性和依据的。吊销营业执照并不剥夺企业法人的民事主体资格,只是剥夺了其经营权,实质上是对企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限制,将其经营范围限制在清算活动内,包括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和应诉。
此时的公司受到一定限制,类似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死亡前仍保留民事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在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也保留民事主体资格。企业法人主体资格的消失必须经过行政权力,但最终的消失方式是"注销"而不是"吊销"。
只有在依法进行清算、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后,企业法人资格才会消失,企业法人的注销是我国法定的法人主体资格消失方式。
在注销之前,企业法人应独立承担债务的民事责任。作为法人主体资格的一部分,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企业法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主张权利,维护合法权益,同时也有责任以自己的名义履行义务,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受侵犯。
营业执照吊销和注销的区别
1.吊销营业执照是商业登记管理专用的术语。是指通过书面材料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和证明,终止市场活动和民事关系的行为。另一方面,吊销营业执照是行政机关对公司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这两者不应相互混淆。
2.公司实体的营业执照注销是通过一套登记程序实现的,包括受理、审查、批准、向公司出具注销登记批准函、存档等,全部由登记机关执行。另一方面,吊销营业执照是商事管理机关实施的执法程序,涉及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复核、听证会、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存档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