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也对公司造成损害,法定代表人已签署相关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个人应对公司实施的违法行为承担个人责任,如非法经营、偷税漏税、偷债逃税等。如果公司有债务,法院也可以限制和处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合伙企业与公司有什么区别
1、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分享利润、共同承担风险而形成的以利润为导向的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另一方面,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在中国设立的以营利为导向的法人实体,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
2、两者主要区别如下:责任不同。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对盈亏承担连带责任,其个人资产也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在公司中,负债是有限的,这意味着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资产承担,股东的个人资产不对任何不足承担责任。缴纳的税款种类也不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法律地位上,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地位,被视为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而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合伙企业如何纳税
合伙企业需缴纳增值税、附加(含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如果有房地产,还必须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按照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协议未明确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生产经营收入总额和其他收入,按照合伙人协商确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