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公司诉讼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解散公司诉讼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6-16
解散公司诉讼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具有提起诉讼的资格;2、必须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公司的设立登记被撤销,那么要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在清算结束后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否则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
相关文章
最新问答
最新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