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是否需要本人签字 股东变更时是否需要股东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公司股东的变动并不强制要求股东亲自参与,股东可以提前授予他人权利进行变动程序。若选择由他人代表,需预先至公证机构办理权利委托证明。对于包含多名股东的公司,股东可以直接委托其他股东代表处理,以便股东间合作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东不配合变更怎么办
如果股东不同意股权变更,他们可以选择购买要变更的股权。如果他们选择不购买,则被视为同意变更。对于内部股权变更,只需与受让股东达成一致,无需其他股东的同意。
股东变更后还需要承担之前的债务吗
公司股权的转移并不会改变公司债务的责任主体,因为公司的法律实体并未改变,债权和债务的关系依然存续。在股权转让之前,原始股东有义务向新股东揭示公司的真实状况,并在得到确认后签署股权转让合约。股权变更后,新股东将在他们投资的范围内负责公司的债权和债务。如果股权变更后出现之前未揭示的公司债务并给公司带来损失,新股东可以向原始股东追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