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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拒不搬迁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拒不搬迁的处理方式如何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8-10

  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拒不搬迁的处理方式是:通知承租人搬迁、协商处理、申请仲裁、起诉到法院处理等,另外如果涉及到承租人还需要继续租赁房产的,是可以协商续签合同来进行认定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拒不搬迁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拒不搬迁的处理方式如何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所以租户若想续租,应当提前签好合同,否则就趁早寻找新房屋,免得到时无处安置。

  (二)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收回出租房屋。

  合同到期后,原房屋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如果没有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将房屋退还出租人。如承租人到期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果延长了租赁期限,租户应当支付搬出前对该房屋的逾期使用费。

  (三)续租。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期满后,如果租户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提出异议,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依据原合同内容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是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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