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商业物业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前期商业物业纠纷处理的方式是什么
前期商业物业纠纷处理的方式有:
1、当事人各方自选协商和解。
2、纠纷各方通过第三方介入,主要是当地房管局、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调解机构参与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
3、纠纷各方在以上二种方式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纠纷。
物业管理纠纷处理的程序有哪些
1、物业管理纠纷仲裁处理的一般程序是:
(1)一方当事人向待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
(2)委员会于收到申请书后5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
(3)立案后在规定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4)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答辩,双方按名册待定仲裁员,普通程序审理时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双方各选一名,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任首席仲裁员;案情简单、争议标的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一名仲裁员审理;
(5)开庭:庭审调查质证、辩论、提议调解;
(6)制作调解书或调解不成时制作裁决书;
(7)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2、物业管理纠纷的诉讼,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民事、行政纠纷是较常见的方式。诉讼的管辖是人民法院。与仲裁明显不同,人发法院对已提交诉讼的当事人管辖是强制性的。
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诉讼程序大体上有以下几个骤:
(1)当事人一方(原告)提交起诉状,起诉到法院;
(2)法院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提交答辩状;
(4)开庭:调查、辩论、调解;
(5)制作调解书或一审判决书;
(6)双方均不上诉,则判决书生效;或一方不服提起上诉,进入第二审程序;
(7)第二审审理:制作二审调解书或下达二审判决书,此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8)最后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