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人的义务类型有哪些 物业服务人有什么义务类型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28
物业服务人的义务包含一般义务、信息公开义务类型。一般义务主要指的就是物业服务是应当是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或者是按照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的保管绿化和经营管理服务区域当中的业主共有部分。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物业服务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有什么内容
1、物业管理事项,主要包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与管理,物业共用设备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环境卫生、绿地绿化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消防、交通等协助管理事项的服务,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专项维修资金的代管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2、服务质量,即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的质量上的具体要求;
3、服务费用,目前主要有两种计算方式:一是按照每平方米多少元来计算,二是按照每户多少元来计算;
4、双方的权利义务;
5、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6、物业管理用房;
7、合同期限,期限条款应当尽量明确、具体,或者明确规定计算期限的方法;
8、违约责任,即物业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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