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之间发生的车库纠纷怎么处理 车库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9-20
业主之间因为车库问题引发的纠纷,可以选择的处理方式有协商、仲裁、起诉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业主可以自行选择处理方式。注意,申请仲裁是需要有仲裁协议的,比如在车位租赁合同中约定了遇到争议以后选择仲裁处理,有仲裁协议就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业主要注意,处理车位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车位纠纷的起诉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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