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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共有权益如何认定 业主共有权益怎么认定的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28

  作为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有权对专有部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如过道、电梯、水箱、外墙面、楼梯、等享有共有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共有权益如何认定 业主共有权益怎么认定的

  业主权益

  1、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对住宅、商品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3、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建筑专有部分的权利;

  4、社区公约的投票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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