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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挂靠纠纷如何解决 物业公司纠纷处理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29

  物业挂靠合同出现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赔偿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另外还可能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对于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物业公司挂靠纠纷如何解决 物业公司纠纷处理

  如何起诉物业公司

  1、调查取证

  首先要由一个或几个人做好拍照、录像工作,在拍照和录像过程中,一定要将物业公司的名称或人员等相关的内容拍进或录入。有时为了证明物业公司的连续违约,拍照和录像要连续进行几天的时间。

  2、向律师了解有关法律关系

  可以向律师事务所去咨询相关法律关系,得到一个准确的认识。

  3、要留出一定的时间。

  取证、诉讼需要大量时间,而且很繁琐,要做好心理及时间准备。

  4、写好民事诉状,拟定好诉讼请求,列好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九条,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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