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业主撤销权有哪些规定 业主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28
《民法典》中规定,业主的撤销权是只业主大会或者是业主委员会有侵害业。权益的话,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要求撤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权利。如果物业公司有侵害业主的权益的话,也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进行相应的赔偿或者直接解雇物业公司。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的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效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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