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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户的赠与房产应该属于谁 赠与房产没过户的情况下房屋应该属于谁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8-01

  没过户的赠与房产,属于赠与人。在过户之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可以没有原因的反悔。但在特定情形下,赠与人仍然可以撤销赠与。

没过户的赠与房产应该属于谁 赠与房产没过户的情况下房屋应该属于谁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此,在房产过户登记之前,房产赠与合同并未产生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之法律效力。民事合同成立并不等于民事合同生效,物权法对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明确规定了登记生效制度,所有权人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所有权仍属原物主,所有权人享有绝对的处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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