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书网 > 法律知识 > 刑事法 > 受理阶段 > 刑事辩护流程有哪些

刑事辩护流程有哪些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8-29

  辩护是刑事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一项权利,刑事被告人既可以自己辩护,也有权聘请辩护人为其辩护。,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律师阅卷;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调查取证;确立辩护意见和撰写辩护词;律师出庭辩护;庭后总结归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刑事辩护流程有哪些

  一般自己辩护词怎么写

  (一)标题: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在前言中,首先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例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

  (三)辩护理由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在结尾部分,归结辩护理由,并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刑事辩护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辩护是指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辩解和辩论,旨在争取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辩护活动。从辩护人的角度来看,可以采取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和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等不同策略。而从辩护方式来看,可以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等不同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