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可以探望吗
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家属是不可以探视的。但是,亲属可以委托辩护人会见嫌疑人,委托律师的可以直接申请会见,委托其他辩护人需要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才能会见。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探视,应当经过公安机关领导批准。而在被判刑后服刑期间,家属是可以探视的。
刑事拘留具备的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和第一百三十二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间是多久
1、对于普通刑事案件,我国刑诉讼法规定,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2、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要求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的,侦查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审查,不得随意解释和扩大该两类案件的范围,限制律师会见。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办案部门对辩护律师提出的会见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四十八小时以内,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除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外,应当作出许可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