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刑拘赔偿多少钱 非法刑拘赔偿多少钱
刑事拘留是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除非是违法程序采取拘留,如未经审批,办案人员擅自决定的,这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行政拘留错了赔偿按一天200的标准补偿。当事人可以在两个月内,依法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自己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2、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3、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非法刑拘的立案条件
1、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3、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6、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