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 怎样认定虚假诉讼罪
虚假诉讼罪立案的标准,是用虚构或者捏造的事实提起了诉讼,只要对司法秩序造成了妨碍或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会立案。但是如果只是虚假诉讼,并没有造成妨碍或者严重损害,不构成犯罪,就不会立案。
怎样认定虚假诉讼罪
1、行为方式
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是以“捏造事实”、伪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来欺骗司法机关。除此之外,虚假诉讼罪还有可能以“隐瞒真相”的方式进行。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隐瞒事实欺骗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进而谋取不正当利益。比如,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以对方已经履行完毕但未销毁的债务文书或者其他材料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再次履行债务或者达到其他非法目的。这就是典型的以“隐瞒真相”的方式提起虚假诉讼。
2、发生领域
虚假诉讼罪中的诉讼限定为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指的是完整的民事诉讼流程,包括起诉、立案、开庭、审判、审判监督、执行等程序。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其主观上具有为实现非法目的的犯罪故意。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合法权益,浪费了司法资源。妨害了正常司法活动。通常情况下,是在民事审判活动中,主审法官才有机会发现原被告有虚假诉讼之嫌疑而移送刑侦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是在虚假诉讼得逞后债权人有足够证据证明其债务人以虚拟诉讼来逃避债务而申请司法救济、致使刑侦机关对虚假诉讼活动予以刑事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刑法》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