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收费标准是多少
第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第二、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百万元至1千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千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法院强制执行是怎么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6.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7.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8.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等。
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条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第六条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