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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可以不执行吗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8-01

  可以免除公安拘留。当事人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首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年满七十周岁以上,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一岁以下的婴儿的,不予行政拘留处罚。另外,当事人对公安拘留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在申请行政复议期间,可以申请暂停执行。行政拘留撤销的,不需要执行。

治安拘留可以不执行吗

  被治安拘留可以保释吗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拘留是可以进行保释的。

  2、被治安拘留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暂时停止治安拘留。公安机关认为中止治安拘留不会造成社会危险的,只要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供合格的担保人或者交纳每日200元的行政拘留保证金,即可暂时中止治安拘留。

  3、但治安拘留被处罚人有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妨碍社会管理的行为,依照中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治安拘留要当日执行吗

  治安拘留一般应当立即执行,但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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