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微信记录可以量刑吗 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定罪吗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6-16
只有微信聊天记录不可以定罪,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的一种,必须保留好或者导出来,但只是辅助证据的一种。想让微信作为证据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文字形式
文字载体形式是微信最基本的特性。在现实生活交流中,微信已经基本取代了手机短信的功能,通过输入文字、传输文字,可以实现即时互动通信。通过记载在电子设备上的文字表达了使用者的思想内容,以及以Word、wps等为载体的文字信息。刑事实务中,犯罪嫌疑人的微信文字聊天记录往往成为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传输PDF、DOC、XLS、WPS、PPT等各种格式的文档也是微信的功能之一,实务中很多涉案金额的印证,多来自于微信聊天记录中的文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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