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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怎么办理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3-27

  1、填写不动产权证申请表。填写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及对不动产的详细情况,包括不动产权利归属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地点、不动产面积大小等;2、核查不动产权属。不动产权登记机构将核查申请人的信息,核实申请人的不动产权属是否正确;3、领取不动产权证。如果申请人的信息核查及不动产权属符合条件,则可以领取不动产权证,此时需要申请人到当地不动产权登记机构现场领取证书,并缴纳相应的受理费用;4、缴纳不动产税。凡拥有不动产权证的申请人,必须定期做到缴纳不动产税。

不动产权证怎么办理  申请不动产权证的注意事项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申请人在申请不动产权证的时候,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不动产权登记相关的法律,以防止因违法受到法律上的惩罚。

  2、证件信息要准确

  申请不动产权证的时候,申请人签字的证件信息要尽可能的准确,以免因信息错位而延误办理时间,或申请失败。

  3、将办理的过程登记

  申请人在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时候,一定要将自己办理过程的登记信息,以免出现纠纷。

  4、安全存放证书

  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应妥善存放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以免因为意外丢失而受到损失。

  不动产权证的使用期限

  《不动产权证书》证书上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的使用期限。该使用期限不是指房屋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的期限,也就是说,所有权不存在使用期限的问题。商品房的住宅房是70年,商铺是50年,超过年限后政府会和住户协调。

  总之,申请不动产权证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流程办理,同时也要注意上述几点,以此确保办理成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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