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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业的行政责任有哪些,不正当竞争行业的行政责任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10-16

  不正当竞争行业的行政责任形式主要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停业整顿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形式。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的行政处分。通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来实现,使被破坏的市场竞争秩序得以恢复。

  根据《反不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不正当竞争行业的行政责任有哪些,不正当竞争行业的行政责任

  正视竞争,善待对手的意义

  1、正视竞争,善待对手,就要克服嫉妒心理。采取不正当的方式,只会害人害己。正确的态度应该是通过不懈奋斗去不断提升自己、超越对手,努力实现新的进步。

      2、正视竞争,善待对手,就要克服骄傲自满心理。要准确认识自己,客观看待他人,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

      3、正视竞争,善待对手,就要克服敌对他人心理。不要厌恶自己的对手,应该把对手当成一个参照物,经常对照检查。对手使我们更能自觉地正视自己、改进自己、提升自己。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1、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从事市场交易,损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行为。

      2、为掩盖自己商品的缺陷,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行为。

      3、夸大、虚假宣传产品的功能和效果,让消费经济产生损失的行为。

     4、为了提高自身企业的产品生产质量,窃取他人企业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和提高商品销售量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或者哄抬物价的行为。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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