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后公司的债务应怎样偿还 清算后公司的债务的应偿还的顺序


一般情况下清算后公司应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各种社保费用、职工补偿金;再是公司欠缴的其他社保费用和税款;最后是公司需要偿还的普通破产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
基本上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即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1)债务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
(2)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
(3)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4)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5)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到期债务。
2.关于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如何界定。
一般情况下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并且资不抵债与不能清偿并不相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现金流标准,资不抵债为资产负债表标准。
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法人还限消吗
一般情况下公司破产清算结束,办理注销登记后,法人代表的高消费限制一般会解除。而破产债权都是由公司破产财产承担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